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雪绒花”心理素质提升支持基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4-09  浏览次数:


北京师范大学“雪绒花”心理素质提升支持基金申请通知

(2013年4月)

 

为进一步增强心理建设在班级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通过集体活动、朋辈互助等形式提升学生的心理素质水平本学期起,学校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设立“雪绒花”心理素质提升支持基金(以下简称“雪绒花基金”),支持雪绒花使者结合本班、本年级同学实际,开展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质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对象:

本基金支持雪绒花使者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活动。由各院系本科生雪绒花使者提出活动和资金申请可以在本班或本年级内开展活动,也可以跨班级、年级及跨院系联合进行。鼓励新生雪绒花使者积极参与。

2、申请内容:

雪绒花使者结合院系专业特色本班学生实际需求,选取具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特点的具体内容形式。活动的主题不限,可考虑亲密关系管理、宿舍人际构建班级的团队建设、自我成长、职业生涯发展方面重点是同学在活动和实践对自我有更高的接纳,对外界有更积极的态度,心理素质得到提升

3、活动形式:

为鼓励雪绒花使者积极发挥自身的创造性,参与的积极性,“雪绒花”基金申请不限特定活动形式,可参考“雪绒花”基金参考性题目(附件1),鼓励创新

4、活动时间:

3月-6月,9月-12月。本期活动时间4月1日——6月7日。

5、资助标准:

获批准后的活动经费支持额度为300—500元,特别优秀的活动将给予重点支持。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

2013年的申报时间为2013年4月8日至4月19

2、提交申请:

雪绒花使者填写申请表,单独申请的班级填写《“雪绒花”心理素质提升基金申请表(一)》(附件2),跨年级、院系或与其他社团联合申请的填写《“雪绒花”心理素质提升基金申请表(二)》(附件3)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院系团委批准盖章,4月19上午11:30前交至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接待室张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名设置为“2013年春雪绒花基金+院系”,同主题发送xlzx@bnu.edu.cn

3、立项公布:

    中心将根据院系上报的活动内容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将最终立项结果于4月22日17:00前在中心网站公布,同时交至部院系分团委,由分团委备案并负责告知相应活动负责人

三、活动实施与总结

1、活动实施。

项目负责人在接到立项通知后,按照申请内容开展活动。活动内容、形式及时间安排应严格按照申请表中所列标准进行,并务必于6月7日前完成相应活动。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院系及时与中心联络老师沟通,也可与心理学院“研究生讲师团”联系获取支持(团长赵慕一18611820252

2、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项目负责人须上交活动新闻稿(500字以上)、总结(包括1000字以上)、5-10张活动相关照片如有条件可提供视频资料,照片和视频资料请注明标题),方可报销费用。

总结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6月7日,未如期上交材料的项目视为主动放弃各项目负责人需将相关材料发送至xlzx@bnu.edu.cn,并送相应部院系团委备案,同时鼓励借由网络等媒体途径,对项目活动进行宣传。部分格式较大材料可当面提交至中心接待室张老师处。

3、活动交流

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将根据各活动开展情况,于学期末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开展相关交流活动,根据交流情况及活动总结材料,评选出3-5项优秀项目,项目负责雪绒花使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下一学期的基金申请时重点支持

、经费报销

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对各申请活动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全额资助、减少资助或增加资助各项目负责人在收到资助额度通知后,填写《“雪绒花”心理素质提升基金活动决算表》(附件4),并凭发票和决算表报销活动经费。具体可报销内容及要求详见活动经费报销办法(附件5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

                                              201347

 

 

 

 

 

 

 

 

 

 

 

 

 

 

 


  附件5 经费报销办法
  附件4 决算表
  附件3 基金申请表(二)
  附件2 基金申请表(一)
  附件1 参考性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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