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兼职咨询师招募启事
发布时间: 2020-01-17  浏览次数:

  

  为服务大学生的心理成长需求,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长期招聘兼职心理咨询师。欢迎热爱大学心理咨询工作的优秀心理咨询师加入我们的队伍。

 应聘条件

  1.基本教育背景

  具有临床/咨询心理学或精神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接受过系统的心理学基础及临床/咨询心理学研究生课程培训,或者有精神科5年以上临床经验的执业精神科医师。

  2.专业资质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助理心理师、注册心理师或注册督导师,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二级心理咨询师,或卫健委颁发的心理治疗师。具备开展短程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的能力。

  3.工作经验

  独立从事个体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300小时以上,接受100小时以上督导。

  

 工作要求

  1.承担心理咨询、危机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2.保证每周固定不少于6小时的咨询时间;保证每学期请假不超过2次;参加一定时数的工作例会(包括案例督导和工作督导等),年末接受工作考核。

  3.能够长期稳定工作,至少保障可以连续完成一年工作。

  4.服从本中心咨询工作安排及各项管理制度。

  5.具有良好的心理咨询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6.爱岗敬业,拥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7.具备良好的沟通、合作能力。

  8.有高校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流程

  1.应聘者请将申请表发送至中心邮箱xlzx@b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兼职咨询师”。

      2.简历筛选合格后可以参加面试。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3.截止时间:本招募长期有效,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集中进行面试。

      4.联系电话:58800525(吴老师,或苏老师)

      

     应聘材料

      1.报名表(附后)。

      2.面试时需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资质证书、培训证书、自我体验证明、接受督导证明等)原件。

      

     面试流程

      面试包括自我介绍(3分钟)、模拟咨询(15分钟)、回答提问(5分钟)三个部分。

      

     试用期

      面试合格后要经过一个学期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间执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满,表现优秀者将被正式录用。

      

      待遇:面议

      注:本招聘长期有效


      报名表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校内学生咨询预约电话:58805852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学四楼辅楼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