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4年春季北京师范大学“雪绒花”心理素质提升支持基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2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增强心理建设在班级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通过集体活动、朋辈互助等形式

提升学生的心理素质水平,“雪绒花”心理素质提升支持基金(以下简称“雪绒花基金”)

本学期申请工作启动,继续支持本科生各年级雪绒花使者结合本班、本年级同学实际,开展

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质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对象:


    本基金支持雪绒花使者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活动。由各院系本科生雪绒花使者提出活动

和资金申请,可以在本班或本年级内开展活动,也可以
跨班级、年级及跨院系联合进行



2、申请内容:


    雪绒花使者
要结合院系专业特色或本班学生实际需求,选取具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特点

的具体内容与形式。
本期活动应结合本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节“友爱于心,善行于微”的主

,可考虑宿舍人际构建、班级的团队建设、自我成长亲密关系管理等方面,重点是让同

学在活动和实践中对自我有更高的接纳,对外界有更积极的态度,心理素质得到提升。



3、活动形式:


    为鼓励雪绒花使者积极发挥自身的创造性,参与的积极性,“雪绒花”基金申请不限特

定活动形式,可参考
“雪绒花”基金参考性题目(附件1),鼓励创新



4、活动时间:



    每年3月-6月,9月-12月。本期活动时间:
325日——6月15日。



5、资助标准:


    获批准后的活动经费支持额度为300—500元,特别优秀的活动将给予重点支持,上学期


获评“优秀项目”的班级将依实际申请情况提高支持额度。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


    2014年的申报时间为2014年
325日至48日。



2、提交申请:


   雪绒花使者填写申请表,单独申请的班级填写
《“雪绒花”心理素质提升基金申请表

(一)》(附件2)
,跨年级、院系或与其他社团联合申请的填写《“雪绒花”心理素质提

升基金申请表(二)》(附件3),
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所在院系分团委批准盖章后,48

日上午11:00
前交至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273接待室张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打

包命名为“201
4春+雪绒花基金+院系+年级”,同主题发送至xueronghuajijin@163.com



3、立项公布:


    中心将根据院系上报的活动内容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将最终立项结果于
415

17:00前在中心网站公布,同时
将审批意见反馈至部院系分团委,由分团委备案并通知相应

活动负责人。



三、活动实施与总结


1、活动实施。


    项目负责人在接到立项通知后,按照申请内容开展活动。活动内容、形式及时间安排应

严格按照申请表或所附活动策划中所列标准进行,并务必于
526日前完成相应活动。如在

方案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院系及时与中心联络老师沟通,也可与心理学院“研究

生讲师团”联系,获取专业的指导支持(团长马虹,
联系电话:18811478474,电子邮箱:

45814064
@qq.com)。



2、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项目负责人须上交活动新闻稿截图
已发布在校内宣传网站上的,冠名

“雪绒花基金支持项目”的活动新闻稿截图,网站可包括学校或各分团委宣传网站、学生心

理咨询与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可于
527日前投稿至xueronghuajijin@163.com申请发

布)
活动总结(1000字以上)、5-10张活动相关照片(可提供视频资料,照片和视频资

料请以相应内容命名),
并参与项目汇报交流会,方可结题并报销费用。


    总结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
531日,未如期上交材料的项目视为主动放弃。各项目负

责人需将相关材料发送至xueronghuajijin@163.com,并报送相应部院系团委备案,同时鼓

励借由网络等媒体途径,对项目活动进行宣传。部分格式较大材料可当面提交至中心接待室

张老师处。



3、活动交流


    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将根据各活动开展情况,于
6月初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

开展相关交流活动,并根据交流情况及活动总结材料,评选出3-5项优秀项目,颁发荣誉证

书,并在下一学期的基金申请时
给予重点支持。项目负责人制作相关ppt或视频参与交

流,更好地展示活动的过程及成果。


四、经费报销


    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对各项申请活动的完成
及汇报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

定是否全额资助、减少资助或增加资助;各项目负责人在收到资助额度通知后,填写《“雪

绒花”心理素质提升基金活动决算表》
(附件4),并凭发票和决算表报销活动经费。具体

可报销内容及要求详见活动经费报销办法
(附件5)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中心


                                           2014年
3月25


  附件5 经费报销办法.doc
  附件4-基金决算表.doc
  附件3 联合申请表.doc
  附件2 独立申请表.doc
  附件1 参考性题目.doc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校内学生咨询预约电话:58805852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学四楼辅楼二层